维修大型储罐的注意事项
1.储存易燃气体和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。严禁在罐内吸烟,用明火照明加热,并将火源带入罐区。
2.储存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性等介质的罐体,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。
3.罐体维修前,必须切断与罐体有关的电气设备电源,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。
4.罐内介质排出后,应关闭进出阀或盲板隔离连接的管道和设备,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。
5.易燃、腐蚀、有毒或窒息介质的储罐必须更换、中和、消毒和清洁。处理后应进行分析和检查。分析结果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介质。
6.罐内作业必须取得罐内作业许可证。因长期中断继续作业的,应当重新申请罐装作业许可证。
7.取样分析前30分钟进入油箱,氧含量为18-23%(体积比)。
8.进入罐内清除有毒物质、腐蚀性残留物时,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。
9.脚手架和升降装置必须牢固可靠,施工过程中严禁内外抛料工具,确保施工安全。
10油箱照明应采用电压不超过24伏特的防爆灯。
11.油箱需要动火时,必须办理动火证。
12.罐内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和可靠的联系方式。
13.完工后,维修人员和监护人员一起检查罐内外。之后,监护人员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,封闭人孔。
14.试压后放水时,必须与空气连接,防止真空产生。